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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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根据皮肤科临床业务需要,拟对CO2激光点阵仪、光子嫩肤仪及红、蓝光治疗仪等设备进行市场调查,现征集潜在供应商提交相应资料。
一、供应商条件:
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: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,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,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。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,应主动声明,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、3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活动的处罚。
二、供应商应提交资料
(一)供应商营业执照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。
(二)相关设备生产厂家营业执照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、注册证、设备详细参数及配置、设备彩页、设备质量保证期等。
(三)授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。
(以上内容每页均加盖公章)
三、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
截止时间:2023年9月15日18:00(可顺丰快递递交)。
递交地点:宣汉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器械科(宣汉县南坝镇梁子街80号)。
讲解时间另行通知,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。
四、医院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杜老师
电话:13982885539
宣汉县第二人民医院
2023年9月5日